意大利宪法法院近日裁定,2015年第23号法令第9条第1款关于小企业非法解雇赔偿金上限的规定违宪。该条款规定,不符合《工人章程》第18条规模标准(单一生产单位或市镇内雇员不超过15人,且总雇员不超过60人)的雇主若非法解雇员工,赔偿金”不得超过劳动关系终止时参考工资的六个月额度”。
法院指出,该条款设定的固定赔偿上限无视解雇行为的严重程度,同时结合该法令第3、4、6条规定的赔偿金减半条款,导致法官无法根据个案情况裁定合理赔偿。这既损害了被非法解雇员工获得适当补偿的权益,也削弱了赔偿金对雇主的惩戒作用。
法院同时呼吁立法机构重新审视小企业解雇赔偿制度,强调在欧盟及本国其他领域立法中(如企业危机处理),雇员人数并非衡量企业经济实力及非法解雇成本承受力的唯一标准。
